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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世蓝”商标及技术产品被侵权事宜的郑重声明
福世蓝科技集团  日期:2026-10-08 

淄博福世蓝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世蓝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02年,二十余年来始终专注于为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及运行成本控制提供多元一体化系列解决方案。本公司自创立以来,一贯秉持“以事实立论、以结果立信、以共赢立业”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创新技术和服务持续提升工业设备运行价值,以诚信经营与稳健发展赢得市场信赖。

凭借长期的技术积淀与严谨的质量管理,本公司已为包括全球500强企业在内的近3000家用户提供优质可靠的产品与服务,服务领域涵盖钢铁、水泥、造纸、电力、化工、石油、矿山、汽车、航空、船舶、制造、清洁能源等行业,累计为用户节约综合价值逾数十亿元。“福世蓝”品牌的市场认知度与商业声誉,是本公司以诚信立业长期积累的成果,理应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


一、关于违法事实情况

近期,本公司市场人员在西南地区走访客户过程中接到异常反馈。经调查核实,近年来部分商家及个人未经本公司许可,冒用“福世蓝”产品名义向相关企业供应高分子复合材料或提供维修服务,并擅自使用本公司技术产品所公布的数据、功能及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上述行为致使相关终端客户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其提供的维修服务效果亦无法达到本公司标准,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对本公司商誉及品牌声誉造成损害。

经初步核查,相关主体未经许可冒用“福世蓝”注册商标及相关技术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可能涉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相关事实及责任认定,以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将采取的法律措施

为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目前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始维权行动,并就相关侵权事实开展证据收集工作,后期将依法通过公证机构对关键证据予以公证固定,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如下措施: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消除不良影响;

(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刑事责任。


三、郑重声明

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广大客户的根本利益,本公司特作出如下郑重声明:

(一)关于“福世蓝”商标

本公司已依法受让“福世蓝”中文商标、英文商标及图文组合商标,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注册证号:〔  15664624〕),系上述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及服务范围内的合法权利人。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公司许可,在“福世蓝”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以“福世蓝”名义从事宣传、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本公司系美国福世蓝公司系列技术产品在中国境内的独 家合作伙伴。除本公司认证官网及正式发布的信息外,其他未经本公司确认的与“福世蓝”相关的网站、技术产品及技术信息,请广大客户谨慎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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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世蓝”商标图样)

(二)关于“2211/2211F”宣传

2211 及 2211F 均为福世蓝公司产品型号,亦是福世蓝公司很早开展网络宣传推广的型号之一。早在 2006 年,福世蓝公司便已通过网络对上述型号进行宣传,下述期刊中已明确记载福世蓝 2211 复合材料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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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百度百科 "金属修补剂" 词条中已明确使用 "福世蓝 2211F" 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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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百度知道平台使用 "福世蓝 2211F" 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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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高分子复合材料

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系在高分子化学、有机化学、胶体化学和材料力学等学科基础上发展形成的高新技术,其材料在化学、力学、机械及物理性能方面,与市面一般密封锁固剂和工业胶粘剂等存在本质区别,其生产工艺对树脂、催化剂、固化剂及填充物及生产工艺等均有严格标准。本公司提示广大用户在选购此类技术产品时,应要求提供方出具产品安全数据单及必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审慎核实后再行决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福世蓝”高分子复合材料系本公司与美国美嘉华国际、美国1st Line、美国ITIT、美国ARCOR等机构联合推出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系列技术之一。


(四)关于产品进口

针对部分商家以“进口产品”名义推销所谓高分子复合材料的行为,本公司提示广大用户: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对树脂、固化剂、催化剂等关键材料要求极高,其核心技术多为国际知名机构掌握,绝非一般渠道所能获得。用户在选择相关产品时,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进口国厂家代理授权书、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进口报税单、海关商检等相关证明文件,谨防个别商家将低端产品包装为所谓进口产品以抬高身价、误导消费。本公司愿依托自身国际平台,为用户提供相关国际查询服务,协助鉴别真伪,共同打击不法行为。


本公司在此郑重声明:任何冒用“福世蓝”品牌及技术名义的侵权行为,本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市场秩序与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客户通过本公司官方认证渠道核实产品信息、举报侵权行为,与本公司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淄博福世蓝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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